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夫妻双方都有权利主张离婚,但在提起离婚时,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也是非常明确的。特别是对于女方来说,在提出离婚后,她可能会面临一系列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赡养费等方面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哪一方提出离婚,都不能简单地认为对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即使是被动的一方,也应当对家庭共同生活期间所需支出的费用负有一定的经济支持责任,这种支持可以通过支付赡养费来实现。在具体操作上,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水电煤气及其他日常开销。

然而,并不是所有情况下,女方都会自动成为赡养费的支付者。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如果男方有能力并且没有合理理由拒绝提供经济帮助,那么他也可能被要求承担一定比例的赡养费用。例如,如果男方能够工作而未能为家庭贡献足够收入,或是在未来的生活中仍然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那么法院就有可能判决他部分或全部负责支付这笔费用。

此外,还有一些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比如身体状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向另一方向请求协助维持生计的情况,也会影响到谁应该负担这些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未来预期,以确定最终的分配方案。

除了上述几点之外,在处理女性主动提出的离婚案件时,还需要注意到一个重要原则:即便是被动的一方也有权利获得适当的人身自由与社会尊重。而这一点往往与其它法律问题(比如财产分割)相辅相成,因为只有当个人享有稳定的生活环境,他们才更容易从心理上恢复过来,并且准备好迎接新的生活阶段。

因此,即使在某些情形下,被动的一方向前任伴侣提起诉讼,而他们之前一直主要负责家庭开销,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立刻就可以摆脱一切经济责任。这通常取决于个案具体的情况,以及两位当事人之间过去共度过了多长时间,以及他们分别对当前所处状态负有的程度。如果被动的一方面无法证明自己已经完全独立,并且无需依赖前任伴侣以维持基本生存需求,那么法院将不会轻易作出减免或豁免现行扶助措施的情绪判断。

总结来说,不仅仅是一纸文件上的“同意”关系,而且涉及深层次的心理调整、社会认同感以及日后的计划安排。当我们谈论“女 方提出离婚都要负什么责任”,我们必须全面理解整个法律框架,同时结合每一次个体化事件中的实际表现。此外,对于那些渴望重新开始的人们来说,与其焦虑于如何逃避责务,不如专注于如何积极应对新挑战,一步一步地走向更加光明灿烂的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