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家暴的现象普遍而严重。据统计,99%的男士是家暴施害者,而女士则是受害人。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30%的已婚女性曾经遭遇过某种形式的家暴。这意味着每四个已婚女性中就有一人遭受过家暴,每7.4秒就会有一个中国妇女受到攻击。

那么,为什么中国的家暴女士如此之多?这不仅仅是一种行为问题,也反映了社会文化层面的深刻问题。在一些家庭中,丈夫对妻子的控制欲非常强,即使没有实际动手,也会通过言语或经济上的压力来维持这种权力关系。

董珊珊案例是一个典型的事例。她在结婚前对母亲说:“我受欺压时,这个男人毫无疑问会为我击倒一片。”然而,在结婚后,她却被老公打得昏死过去。这让她承受不了,以至于最终被老公施暴致死。

这样的情况在中国并不罕见。很多女人因为“嫁狗随狗”,宁愿忍耐而不是离开。他们认为这是自己命里注定的,是一种不可改变的事实。而当这些施暴者的兽欲无法得到满足时,他们会用更残酷的手段来发泄自己的情绪。

这些施暴者通常具备爱生气易躁、见利忘义和软弱无能等特点。当他们感到威胁或失去控制时,就会将自己的怒气转移到妻子身上,并且用低劣的手段进行拆磨。这比挣钱不给老婆花还要可怕,因为它涉及到心理和身体上的伤害。

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不管是经济还是情感上的支配,都不能成为合理化家的战争。如果第一次发生家庭暴力,那么这个关系应该立刻停止。不应依赖旧有的价值观念来束缚个人生活,而应该勇敢地面对现实并寻求解决方案。在许多情况下,对方可能需要法律制裁才能真正意识到错误,并停止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