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中,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栋梁之材,因此要看重孩子成长。然而,你了解家庭暴力对孩子的伤害有多少吗?在家庭暴力婚姻生活案件审理手册中的第十三条,我们将深入探讨。
一、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对未成年的损害
根据秘书长2006年公布的《有关损害女性的一切方式的暴力行为的深入分析》,衣食住行在暴力家中中的未满十八岁儿女,最少会在心里健康、学习培训和个人行为三个层面出现阻碍。
注意力的集中难题
很多出生于暴力型家中的儿女,在学习培训时注意力无法集中化。大学差等生,包括逃课和退学的情况,有一部分来源于父母之间的冲突。她们通常处在担忧自身挨打和(或)担忧一方父母挨打的焦虑情绪中,其表现常常被错诊为儿童多动症伴集中注意力的困难。其实,这种困难造成根本原因往往取决于使她们害怕且缺乏关怀的家庭暴力自然环境。
目睹的心态状态破损
即便未满十八岁儿女并不是立即遭受身体伤害,她们目睹一方父母遭受身体伤害时需遭受的心态状态损害一点都不比立即遭受身体伤害轻。家庭暴力的发生时,孩子深陷极其安全性和矛盾的心态中。一方面,她们对加害人觉得恼怒,另一方面又必须来源于加害人的关怀。孩子没法掌握,他们日常生活最关键接触的人际关系中为何出现了冲突。
虚荣心受严厉打击
未满十八岁儿女受到身体伤害,不但皮肉吃苦,还会信心和虚荣心也遭受挺大打击。她们将会越来越畏首畏尾,无法信任别人,也将会越来越蛮不讲理、欺压懦弱、人际交往欠佳。在成年后可能还会出現比较严重个人行为问题,如美国科学研究显示,对目睹过家庭-violence 的孩子来说,将出现更严重个体行为问题概率,比无violent 家庭中的孩子高得多,男孩者要高17倍,女生要高10倍。
暴力行为仿照传递
更为严重的是,不良影响是通过家里文化艺术跨代传承而保持着的问题。在秘书长2006年的《关于所有形式女性虐待深度分析》报告中显示,有50%-70%的人成年犯罪分子是在一个Violent 家庭长大的。他/她自小目睹父亲母亲间冲突误认为这是正常现象,并不经意间用到拳头解决问题。这意味着他们从小就学会了以violence 来解决问题,这种习惯很可能被带进成人生活,无知地继续使用violence 解决自己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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