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中,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栋梁之材,因此要看重孩子成长。然而,你了解家庭暴力对孩子的伤害有多少吗?在家庭暴力婚姻生活案件审理手册中的第十三条,我们将深入探讨。
一、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对未成年的损害
根据秘书长2006年公布的《有关损害女性的一切方式的暴力行为的深入分析》,衣食住行在暴力家中中的未满十八岁儿女,最少会在心里健康、学习培训和个人行为三个层面出现阻碍。
注意力的集中难题
很多出生于暴力型家中的儿女,在学习培训时注意力无法集中化。大学差等生,包括逃课和退学的情况,有一部分来源于父母之间的冲突。她们通常处在担忧自身挨打和(或)担忧一方父母挨打的焦虑情绪中,其表现常常被错诊为儿童多动症伴集中注意力的困难,但这种问题造成根本原因通常取决于使她们害怕且缺乏关怀的家庭暴力自然环境。
目睹的心态状态破损
即便未满十八岁儿女并不是立即遭受身体攻击,她们目睹父母之间争吵时需遭受的心态状态损害一点都不比立即遭受身体攻击轻。家庭暴力的发生让孩子陷入极其安全性和矛盾的心态中,一方面他们对加害人觉得恼怒,另一方面又必须依赖加害人的关怀。孩子没法掌握自己日常生活最关键接触的人际关系为何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虚荣心受到严厉打击
未满十八岁儿女不仅皮肉吃苦,还会信心和虚荣心也遭受严重打击。她们将变得越来越畏首畏尾,无法信任别人,也可能变得蛮不讲理、欺压懦弱、人际交往欠佳。在心理上受到较大影响的是那些经历了严重家庭纠纷的小孩,他们可能会成为未来社会上的危险因素,即使用激烈手段解决问题。此外,从美国科学研究显示信息来看,对于目睹过家族内斗争的小孩来说,他/她有更高风险发展出违法行为,比无此类经历的小孩男性的比例高17倍,女性则高10倍。
暴力的习得与传承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这些个体学会了以相似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痛苦,并通过模仿所观察到的文化艺术传递给下一代。这意味着许多成年人的攻击行为是在他们幼小的时候就已经形成了,而且这也是50%-70%自认为“正常”的成年人恶劣行为的一个根源,他们从小就被误导地认为这样的状况是应该接受甚至模仿的情感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