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中,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栋梁之材,因此要看重孩子成长。然而,你了解家庭暴力对孩子的伤害有多少吗?在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手册中的第十三条,我们将深入探讨这一问题。
一、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对未成年的损害
根据秘书长2006年公布的《有关损害女性的一切方式的暴力行为的深入分析》,衣食住行在暴力家中中的未满十八岁儿女,最少会在心里健康、学习培训和个人行为三个层面出现阻碍。
注意力的集中困难
很多出生于暴力型家中的儿女,在学习培训时集中注意力无法集中化。这可能导致逃课或退学,大学生中也有不少来源于这种背景。她们通常处于担忧自身挨打和(或)担忧一方父母挨打的焦虑情绪中,这种难题造成的心理障碍常常被误诊为儿童多动症伴随着注意力的分散。
目睹心态状态里的破损
即便未满十八岁儿女并不是立即遭受身体伤害,她们目睹一方父母遭受攻击时也需承受的心态状态损害。家庭暴力的发生使得孩子深陷极其安全性和矛盾的心态中。一方面,他们对加害人感到愤怒,一方面又必须依赖加害人的关怀。孩子没法理解自己身边最亲密接触的人为何会产生这样残酷的手段。
虚荣心受到严厉打击
未满十八岁儿女遭受身体伤害,不仅皮肉吃苦,更是信心和虚荣心遭遇了严重打击。她们将变得越来越畏首畏尾,无法信任他人,也可能表现出蛮横无礼、欺压弱小甚至人际交往能力差。在更高年龄阶段,这种心理创伤可能导致出現严重个人行为问题,美国研究显示,目睹过家庭暴力的男孩风险增加17倍,而女孩风险增加10倍。
暴力的习得与跨代传递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个体通过模仿环境中的文化艺术进行习得,并且这种习得可以跨代传递。在秘书长2006年的报告中指出,大约50%-70%的人类加害者是在经历过家族内血缘关系之间冲突的地方长大的,他们从小就接受了这样的“教育”,错误地认为这是正常生活的一部分,并不自觉地用到握拳解决问题。